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学院科研项目的管理工作,经研究决定对2008年以前(包含2008年)未完成项目进行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2003-2008年纵、横向以及学院立项的未完成科研项目。
二、具体要求:
1.2003-2007年清理范围内所有未完成项目必须在2011年9月30日前完成;2008年清理范围内所有未完成项目必须在2011年12月31日前完成。
2.请各单位分管科研的领导认真组织项目清理工作。不能按照以上时间完成的项目,请于2011年5月31日前将项目的进度情况、经费使用情况、不能按时完成原因以及预计完成时间的书面材料经单位分管领导审查签字后,统一报送至学院科研处进行审批。
联系单位:科研处成果科
电 话:0838-5188099
附:学院未完成科研项目清理表(2007年以前)
学院未完成科研项目清理表(2008年)
学院2003-2008青年基金未完成项目统计表
科研处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日